校属各部门:
根据《广东科技学院科研优长型教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秋季学期(本年度第二批)科研优长型教师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
1.2023年6月1日以后入职的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或2023年6月1日以后取得博士学位教师;
2.省部级及以上在研科研项目负责人(项目以我校为署名单位);
3.2023年6月1日以后入职的高级职称教师,基于近三年科研成果情况,所在学院向科研处推荐后经审核同意的。
二、年龄计算
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三、聘任周期任务及考核等级评定标准
本批科研优长型教师聘任周期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办法》的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制定如下聘期任务及考核等级评定标准(科研业绩计分标准详见附件2):
说明:
1.聘期内立项市厅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以我校为第一单位且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立项按40%计分、结项按60%计分。若周期内计分超出任务分值,超出的分值按照《广东科技学院科研业绩认定及计分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科技学院标志性成果认定及计分管理办法(试行)》相应标准予以奖励。
2. 试点学院 ( 计算机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管理学院 ) 按照其制定的有关实施《广东科技学院科研优长型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进行业绩计分及考核评定。
四、选聘程序
1.2023年9月20日前,填写《广东科技学院科研优长型教师申报表》(附件3)、《科研业绩计分统计表》(附件4),提交对应的科研成果佐证材料;教师将申报资料(电子版)交所属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形式审查后,报人事处复核年龄、校龄、学历/学位和职称条件,科研处复核科研条件。
2.2023年9月26日前,资料复核完毕后,各二级学院召开学术分委会会议,由二级学院分委会初步确定人选后交科研处(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的附件3、4、5)。
3.2023年9月28日前,科研处审核并确定科研优长型教师人选,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确认人员名单并公布。
4.2023年10月10日前,完成签约。
五、和记娱乐平台在线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史春虎 李衍滔
地 址:南城校区行政楼409室
联系电话:0769-86211822
邮 箱:gk_keyan@126.com
附 件:(点击下载附件)
1.广东科技学院科研优长型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2.科研优长型教师业绩认定及计分标准(2022版)
3.科研优长型教师申报表
4.教师科研业绩计分统计表
5.科研优长型教师申报情况汇总表
广东科技学院科研处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