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公告》要求,我校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重点项目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申请一般项目需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研究专项,申报2023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
3.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三、申报时间安排
本研究专项实行网络申报。申报人可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
具体申报时间安排如下:
10月20日-23日完成系统填报,各学院安排专家评审、排序。逾期不予申报。
10月24-27日科研处安排专家评审、排序。
10月28-29日申报人根据校外专家修改意见进行修改。
10月30日下班前将纸质版《申请书》(3份)《活页》(6份)送至科研处,科研助理需提前进行形式审查。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
四、其他事项
申请人可根据《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指南》(附件1)条目直接申报,也可根据《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结合自身研究实际和教学实践适当修改课题名称申报或者自拟选题申报。自拟选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项目完成时间为2-3年。
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我办网站)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责成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五、联系人与和记娱乐平台在线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衍滔、莫蓝婷
联系电话:0769-86211822
电子邮箱:gk_keyan@126.com
办公地点:南城校区行政楼409
附 件:(点击下载附件)
1.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2.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
3.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
4.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材料汇总表
5.广东省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广东科技学院科研处
2023年10月13日